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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学习《贵州省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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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330 更新时间:2019年06月26日09:30:47 打印此页 关闭

为更好的规范污水处理运营管理工作、建立污水处理运营管理的长效机制、以持续提高我省污水处理运营管理水平。结合我省实际,我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共同起草编制了《贵州省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办法(试行)》,为便于各行业管理部门更好的理解《管理办法》,抓好贯彻落实,现解读如下。

一、《管理办法》编制背景

经过近十余年的建设,我省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取得良好的成绩。总体来说,现状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在能力建设上已经基本跟上发展需求,但是在运营管理上仍不够规范,尤其是在2017年中央环保督查反馈的问题清单里,存在由于污水处理运营管理不足导致的环保问题,为此,我厅作为行业主管部门,会同省生态环境厅共同起草编制了《贵州省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办法(试行)》,以进一步规范污水处理运营管理工作。

二、《管理办法》编制目的

一是厘顺各污水管理部门的职责。过去各级污水管理部门在开展污水管理工作中,往往职责不清,工作内容不明晰,对污水管理的重要和要点把握不足,导致污水管理工作推进缓慢,因此,《管理办法》明确了省、市、县污水主管部门的职责和责任。

二是提高污水管网收集效率。我省污水管网收集效率普遍不高,主要体现在污水管网收集的量少、浓度低上。因此,以问题为导向,管理办法明确了管网试运行及正常运营维护过程中的要求。

三是提高运营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精准性。只有通过一定密度和频次的数据才能充分反映污水厂区和污水管网的运营状况,因此《管理办法》中明确了污水管网和厂区内数据检测的要求,便于管理决策。

四是提高运营维护管理水平。污水处理工作重在平时的运营和维护,《管理办法》明确了运营维护过程重参考的标准和要求。

五是加强组织领导和行业监管。《管理办法》明确了相关数据的上报要求,便于上级主管部门实时掌握污水管理工作的运营动态,同时规定了上级行业管理部门的检查和考核制度,加强行业管理的力度。

六是完善制度建设。《管理办法》明确了运营管理部门应制定保障污水处理厂及管网正常运营的相关制度体系,通过制度进一步规范、约束或者禁止在污水管理过程中的相关行为,提高运营管理工作的规范性。

三、《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运营管理办法的编制是充分结合贵州实际,对涉及污水处理运营管理的各方面进行规定,主要围绕以下方面进行规定:一是污水主管部门的责权界定;二是运营单位的责任;三是污水管网和厂区的数据监测要求;四是污水管网的污水收集浓度以及污水处理厂的水质处理排放要求;五是数据报送要求;六是污水处理费的拨付机制;七是污水处理设施保护和养护要求;八是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的系列相关制度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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